首页 » 代理记账 » 正文

财务软件不能出报表(财务软件打印不了怎么办)

学会网 2024年04月27日 代理记账 16 views 0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2017年4月28日以后,除增加年度申报“政策风险扫描”服务功能外,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又增加了几张表:

  1、新增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2、新增会计报表附注及披露

  3、新增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4、新增独立核算企业会计报表添加附件功能

  于是经常有小伙伴咨询这些表格如何填写,本来2016年的汇算清缴表格就增加很多了,马上汇算清缴结束了,又增加了这么些报表,该咋办啊?苦恼的头发掉了一把一把的!尤其是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真是折腾了一趟又一趟,还是心里忐忑不安的,因为还悬着一个事中监控和事后监控呢,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真是压力山大啊!

  今天一财君针对以上几个报表来帮大家搞搞清楚以上几个报表的填报问题。

  1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在汇算清缴中,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必须

  1、提前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可以网上做,也可以税务大厅处理。

  2、在资料与信息-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准确填写辅助账汇总表。

  3、在年度纳税申报表内选填A107014、A107015、A107010表格。

  辅助账汇总表数据来源于辅助账明细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必须填报此表。

  汇总表下面部分项目明细填写中,要求填写贷方发生额,即此部分填写的是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中结转到管理费用的金额合计和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中结转到无形资产的金额合计。并且是按项目分别填写的,每个项目的贷方发生额为一行。在增行时,要填写确定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要跟优惠事项备案表上的数据一致。

  2、“研发形式”、“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分别有下拉菜单可选择,根据备案项目的实际状态进行选择即可。

  3、“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如果研发形式是委托研发,则需要选择是否关联方和是否委托境外,委托境外机构和个人不能加计扣除,委托关联方只能按照发生额80%扣除。如果非委托研发项目是不需要选择此项的。

  4、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编号:此项只有在项目实施状态选项是“已完成”时,才需要选择。研发成果有专利技术(含国防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研发失败几种选择。研发成果证书编号按照实际证书编号填写。如果研发失败则不需要填写。

  5、相关贷方发生额明细逐项目按序号一至七过入汇总表“项目明细”内。注意金额要与辅助账明细表贷方发生额一致。

  6、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

  (1)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7;

  (2)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一至六的合计;

  7、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

  (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其中,“最小值”是指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与序号8.1相比的孰小值(下同);

  (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

  (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

  (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

  8、第1行“期初余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初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第3行“本期贷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贷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第4行“其中:结转管理费用”: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其中,对应的序号9“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等于“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行次的合计。

  第5行“其中:结转无形资产”: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支出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

  第6行“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所有本年末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末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2

   新增会计报表附注及披露

  关于会计报表附注及披露,是选填表格,有就上传,没有可以忽略。

  您可以选择B999附件会计报表附注通过上传word文档,也可以通过B264企业会计准则附注表格直接手打填写。

  这里显示的是企业会计准则附注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附注,是由您的基础信息表里的企业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决定并自动勾选的。您的数据信息要一致。

  如果已申报会计报表,但附注未填,您可以重新填写会计报表并报送,新的会自动覆盖旧的。如已上传的附注有误,需要修改,可以删除后再重新上传。

  附注如何填写

  第一种《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本准则规定,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本准则对附注的披露要求是对企业附注披露的最低要求,应当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企业还应当按照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

  附注披露的总体要求:本准则规定,附注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以有助于使用者联系相关联的信息,并由此从整体上更好地理解财务报表。

  企业在披露附注信息时,应当以定量、定性信息相结合,按照一定的结构对附注信息进行系统合理的排列和分类,以便于使用者理解和掌握。

  企业会计准则的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至少披露: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或者以签字人及其签字日期为准。

  5.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其营业期限的信息。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判断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并披露财务报表是否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并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披露其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其中,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主要是指企业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这些判断对在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具有重要影响。

  比如,企业如何判断持有的金融资产是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而不是交易性投资,企业如何判断与租赁资产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企业从而符合融资租赁的标准,投资性房地产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等。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比如存货是按成本还是按可变现净值计量的等。

  2.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重要会计估计,并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披露其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可能导致下一个会计期间内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例如,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需要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在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假设及其依据、所选择的折现率为什么是合理的等。又如,对于正在进行中的诉讼提取准备,企业应当披露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依据等。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对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可将费用分为耗用的原材料、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等。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

  本准则规定,企业还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如下信息:

  1.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可将费用分为耗用的原材料、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等。具体的披露格式如《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补充资料》所示。

  2.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信息,包括:

  ①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

  ②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③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上述①和②的具体披露格式如《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所示,③的具体披露格式如《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所示。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目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4.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企业披露的上述数据应当是针对终止经营在整个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

  本准则规定,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王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仅仅是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其中,企业的组成部分,是指企业的一个部分,其经营和现金流量无论从经营上或从财务报告目的上考虑,均能与企业内其他部分清楚划分。企业组成部分在其经营期间是一个现金产出单元或一组现金产出单元,通常可能是一个子公司、一个事业部或事业群,拥有经营的资产,也可能承担负债,由企业高管负责。

  本准则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

  ①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②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③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④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其中:上述条件①强调,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企业组成部分必须是在当前状态下可立即出售,因此企业应当具有在当前状态下出售该资产或处置的意图和能力,而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条款不应当包括出售方所提出的条件;上述条件②至④强调,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企业组成部分其出售必须是极可能发生的,实务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专项应付款”搬迁项目的披露格式》

  (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企业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八)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资本管理受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金融等行业企业,除遵循相关监管要求外,比如我国商业银行遵循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有关资本充足率等的信息披露,还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根据本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基于可获得的信息充分披露如下内容:

  1.企业资本管理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定性信息,包括:

  ①对企业资本管理的说明;

  ②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的企业,应当披露这些要求的性质以及企业如何将这些要求纳入其资本管理之中;

  ③企业如何实现其资本管理的目标。

  2.资本结构的定量数据摘要,包括资本与所有者权益之间的调节关系等。比如,有的企业将某些金融负债(如次级债)作为资本的一部分,有的企业将资本视作扣除某些权益项目(如现金流量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后的部分。

3.自前一会计期间开始上述1和2中的所有变动。

4.企业当期是否遵循了其受制的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以及当企业未遵循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时,其未遵循的后果。 企业按照总体对上述信息披露不能提供有用信息时,还应当对每项受管制的资本要求单独披露上述信息,比如,跨行业、跨国家或地区经营的企业集团可能受一系列不同的资本要求监管。

  第二种《企业会计制度附注》

  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如下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3.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4.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5.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6.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7.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8.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

  (四)或有事项的说明

  1.或有负债的类型及其影响,包括: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5)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6)或有负债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2.如果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说明其形成的原因及其产生的财务影响。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应说明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对一个企业的巨额投资、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以及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等非调整事项的内容,估计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说明其原因。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1.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说明如下事项:

  (1)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企业的主营业务;

  (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说明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3)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3.关联方交易应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说明,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说明。

  4.对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如果高于或低于一般交易价格的,应说明其价格的公允性。

  (七)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八)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九)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包括

  1. 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1)说明坏账的确认标准,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并重点说明如下事项: ①本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的(计提比例一般超过40%及以上的,下同),应单独说明计提的比例及其理由; ②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的,但在本年度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或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说明其原因,原估计计提比例的理由,以及原估计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③对某些金额较大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低(一般为5%或低于5%)的理由;

  ④本年度实际冲销的应收款项及其理由,其中,实际冲销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应收款项应单独披露。

  (2)《应收款项应按下列格式分别进行披露》

  2.存货核算方法

  (1)说明存货分类、取得、发出、计价以及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以及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2)《存货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3.投资的核算方法

  (1)?说明当期发生的投资净损益,其中重大的投资净损益项目应单独说明;

  ?说明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余额,其中长期股权投资中属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的部分,应单独说明;

  ?说明当年提取的投资损失准备。

  ?投资的计价方法、以及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

  ?说明投资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还应说明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

  ?说明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以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短期投资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3)《长期投资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4)《长期股票投资还应按以下格式披露》

  (5)《长期债券投资还应按以下格式披露》

  4.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说明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率,如有在建工程转入、出售、置换、抵押和担保等情况的,应予说明。

  (2)《固定资产还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5.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财务软件不能出报表(财务软件打印不了怎么办)

  6.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专项应付款”搬迁项目的披露格式》

  第三种《小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小企业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披露附注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一)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小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

  《短期投资的披露格式》

  《应收账款按账龄结构披露的格式》

  《存货的披露格式》

  《固定资产的披露格式》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专项应付款”搬迁项目的披露格式》

  (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

  《应付职工薪酬的披露格式》

  《应交税费的披露格式》

  (四)利润分配的说明

  《利润分配表》

  (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

  (六)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

  (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3

   新增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税务审计报告不是必须做的,但是如果您企业已经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做年报审计,可以通过B263表格将您的审计报告信息上传。

  但是如果上传了审计报告,您要注意汇算清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报表的一致性了,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两者一定要一致,但是同一数据来源,数据结果不同,可能会跳异常,要求您补充数据和说明,来解释这个差异。

  本文来源:会计培训网(https://www.abacc.cn/articles/544)

发表评论